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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禮當天的記憶帶着血腥味猛地撞進腦海。
教堂鍾聲響起,賓客滿座,鮮花馥鬱。
可禮台兩側,屬於新娘母親和伴娘的位置,卻空空蕩蕩。
不詳的預感扼住我的喉嚨,我剛顫抖着摸出手機。
父親就跌撞着撲到我面前,攥着我胳膊的手指幾乎要嵌進肉裏:
“出事了......心玥她開車,把你養母撞了!就在來婚禮的路上!”
我驚愣在原地任由嗡鳴聲吞沒世界。
直到感到醫院,“手術中”的燈牌猩紅刺眼。
而幾步之外,江心玥正縮在薄瑾舟懷裏啜泣。
他緊緊擁着她,掌心一下下撫過她的背。
我的指甲深陷進掌心,血腥味在口中蔓延,“我要告她。這場官司,我打到底。”
薄瑾舟沒有將她推開,沉聲道,“明婷,你冷靜一點,心玥也是受害者。”
“是她害我!”江心玥猛地抓住他的手臂,指尖繃得發白,“是姐姐給我下了藥......他們上來就扒了我的衣服......還錄了視頻......我嚇得只想報警,開車的時候手都在抖......我真的沒看見伯母啊!”
她哭得渾身痙攣,每一個字都像淬了毒的針。
薄瑾舟的身體明顯僵住了,他看向我。
“姐......你就這麼恨我嗎?恨到要毀了我,連養母都不放過?”
江父猛地沖過來,一巴掌扇在我臉上:
“你還想告她?!你先給我解釋清楚!你怎麼能對自己的妹妹下這種毒手?!”
那場婚禮,終究成了鬧劇。
薄瑾舟護着江心玥去警局報案。
而我頂着腫脹的臉遞上了對江心玥的書。
直到走進法庭那天,我還天真地相信,黑白不會顛倒。
可當江心玥的律師拿出那疊精神鑑定報告時——
我知道,我輸了。
江心玥的律師當庭出示了數份蓋着紅章的鑑定報告。
“......綜上,我的當事人因遭受報案記錄的‘重大創傷性侵害’,已確診嚴重精神障礙。案發時,其認知與控制能力完全喪失。”
診斷醫生上面赫然寫着薄瑾舟的名字。
我猛地看向旁聽席上的薄瑾舟。
他垂着眼,避開了我的視線。
法官敲下法槌。
我的哭喊、證據、我養母躺在ICU的事實,在那幾張輕飄飄的紙面前,碎得無聲無息。
江心玥,無罪。
而就在那天下午,隔壁法庭,基於江心玥方提供的“新證據”與江家施加的壓力,我被以“教唆傷害”罪名,判處三年。
三年。
高牆內的夜,是用催繳醫藥費的單子和對歷的劃痕來計算的。
支撐我的,只有監護儀上那條微弱的曲線和一個念頭。
我必須出去,媽還需要我。
出獄那天,陽光刺眼。
我沒想到,會在監獄門口見到薄瑾舟。
他靠在車邊,似乎等了很久。
“上車。”他拉開車門,聲音有些澀,“外面冷。”
他沒問我這三年,我也沒問他和江心玥。
家,還是那個家,卻空曠得像座精致的墳墓。
他開始頻繁地出差,每次回來,行李箱裏總塞滿各地的名貴補品和難求的草藥。
他笨拙地讓保姆燉給我,看着我喝下時,眉頭才微微鬆開一點。
“你太瘦了。”這是他最常說的話,帶着一種近乎補償的急切。
那時的我,因養母未醒而渾噩,因他的背叛而心死,活得像個影子。
直到三個月前,我在衛生間看着驗孕棒上的兩道杠,愣了很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