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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捂着臉,低下頭,藏住眼底的寒意。
這一巴掌,我會讓你用下半輩子來還。
“劉嬸,強哥,你們這樣是違法的......”
王大媽像是聽到了什麼天大的笑話:
“違法?在這一畝三分地,老娘就是法!”
“趕緊把房產證和車位證都拿出來!不然今天我就把你家給砸了!”
說着,她就要往屋裏沖。
我死死的堵在門口,聲音顫抖:
“別,別進來!我給,我給還不行嗎?”
“但是現在大過年的,房管局也不上班啊,過不了戶。”
李強停下腳步,眼神陰沉的盯着我:
“不用去房管局,你現在就給我寫個轉讓協議,按個手印。”
“等過了年,再去辦手續。”
“現在,立刻,馬上寫!”
李強從口袋裏掏出一張皺巴巴的紙和一支筆,顯然是早有準備。
他把紙筆往我口一拍:
“寫!就寫自願將車位贈予李強,作爲車輛損壞的賠償。”
我拿着筆,手抖的厲害。
這不是裝的,是氣的。
這一家人,真是貪得沒邊了。
一年前,我剛買這輛代步車,還沒來得及買車位。
正好小區有人急售這個地下車位,價格合適,我就買了下來。
結果剛買完沒幾天,就被公司派去外地出差,一去就是三個月。
等我回來的時候,發現車位上停着一輛破舊的面包車。
車窗上留着電話,我打過去,是李強接的。
他說那是他家的車,暫時停兩天,馬上就挪。
我想着鄰裏鄰居的,也沒計較,就把車停在了外面的收費停車場。
誰知道這一停,就是一年。
每次我讓他挪車,他都有各種理由。
不是車壞了打不着火,就是人在外地回不來,要不就是脆不接電話。
後來那輛面包車不見了,換成了現在這輛所謂的“寶馬”。
王大媽更是理直氣壯,逢人就說那車位是她家租的。
我找過物業,物業經理是個和稀泥的,說鄰裏他們管不了,讓我自己協商。
我也想過裝地鎖,結果剛裝上第二天就被李強給砸了。
他還揚言,要是再敢裝,就劃花我的車。
爲了收集證據,也爲了不打草驚蛇,我一直忍着。
我把車停在公司,每天打車上下班。
每個月還要交着物業管理費,養着這幫白眼狼。
現在,他們居然想直接把車位據爲己有。
“怎麼還不寫?磨磨蹭蹭的想死啊!”
王大媽見我半天不動筆,抬腳就在我小腿上踢了一腳。
尖頭皮鞋踢在骨頭上,疼得我一哆嗦。
我倒吸一口涼氣,抬起頭看着她:
“劉嬸,這車位現在市值二十五萬,你們那車補個漆頂多幾千塊。”
“這協議我不能寫,寫了我就虧大了。”
李強把玩着手裏的刀,刀尖幾乎貼到了我的鼻子上:
“虧?你那破車位能停我的寶馬,是它的榮幸!”
“再說了,精神損失費不要錢啊?誤工費不要錢啊?”
“我兒子這車可是要做大生意的,耽誤了一分鍾就是幾百萬上下!”
“趕緊寫!不然老子現在就給你放放血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