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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年三十的寫字樓空得像座鬼城,只有走廊盡頭的安全出口指示燈泛着綠光。
我推開辦公室的門,把那個沉甸甸的牛皮紙檔案袋拍在桌上。
爲了這份東西,我花了大半年的年終獎。
之前我總覺得家裏存折上的數字不對勁。
我媽這人,平時買菜爲了兩毛錢能跟攤販吵半小時。
可我每個月上交的一萬塊生活費,加上她兩千塊的退休金,到了月底總能變成負數。
問就是物價漲了,再問就是身體不好買藥吃了。
直到上個月,我提前下班回家,撞見她鬼鬼祟祟地把戶口本往買菜的布袋裏塞。
這一行,只要錢給夠,祖宗十八代都能給你扒得底褲不剩。
檔案袋裏的照片譁啦啦散了一桌。
這一看,比春晚的小品精彩多了。
照片裏,我媽挽着王大嬸的胳膊,笑得見牙不見眼。
我隨手拿起一張銀行流水單。
密密麻麻的轉賬記錄,每筆數額都不大,兩百、三百、五百。
收款方無一例外,全是王寶。
備注更有意思:買煙、充話費、修車、請客吃飯。
合着我辛辛苦苦996熬夜賺來的錢,全變成了王寶嘴裏的煙、兜裏的錢、還有手腕上的表。
我是在給別人家養兒子,供祖宗?
復印的保險合同上,保額兩百萬。
投保人:劉秀蘭。
被保險人:王寶。
我腦子裏仿佛炸了個響雷。
法律規定,購買人身保險,投保人和被保人必須存在具有法律承認的保險利益關系。
通常僅限於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。
鄰居?別逗了。
除非,我媽手裏有證明他們“特殊關系”的材料,或者王寶本人籤字承認這層關系。
大年初一,我被電話轟炸醒,都是親戚打來罵我不孝的。
我化了全妝,穿上大衣開車回家。
樓下,我媽坐在門口哭訴,圍滿了鄰居親戚。
王大嬸在一旁拱火:“還是我家寶孝順。”
鄰居也議論我穿名牌,不管媽。
我走過去:“喲,大年初一開批鬥大會?”
我媽一見我,哭聲更大了:“你還知道回來!沒良心的!”
“養條狗都知道搖尾巴,養你有什麼用?”
大姨指着我罵:“你媽多不容易?請鄰居吃頓飯怎麼了?”
“你看你一身名牌,你媽呢?”
我看着大姨:“我媽這羽絨服上月剛買的,兩千八。”
“倒是您借的五萬塊,錢呢?”
大姨臉色一僵:“長輩說話有你頂嘴的份?”
我懶得理她,看向我媽:“媽,你說我不孝?”
“好,那今天就算算賬。”
我拿出記賬本:“工作五年,月薪三千的時候,我給你兩千。”
“年薪三十萬的時候,我每月給你一萬,光轉賬就給了你五十八萬。”
我舉起賬本:“媽,您拿着這些錢,現在還哭訴我不孝?”
“我就想問問,錢去哪了?”
“五十八萬?這麼多?”周圍議論聲四起。
我媽哭聲停了,臉色慘白地移開視線。
“你放屁!老娘生的你,花你兩個子兒還用跟你匯報?”
我冷笑:“前年我要買房,你說沒錢。”
“結果第二天,王寶就買了輛十二萬的車。”
“那錢是你給的吧?”
王大嬸急了:“姜默念你少血口噴人!那買車錢是寶他自己賺的!”
我盯着我媽:“拉個銀行流水就知道了。媽,你敢嗎?”
我媽慌了,指着我罵:“你查我?我是你媽!”
“我的錢想給誰就給誰!我打死你!”她揚起巴掌沖過來。
我沒躲:“這一巴掌下去,每月一萬的生活費取消。”
“你生老病死,我只按法律規定出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