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到宿舍,我一個人躲在被子裏哭了很久。
手上的疼痛一陣陣襲來,讓我本無法入睡。
我試着塗了霍昀給的藥膏,可那種灼燒感絲毫沒有減輕。
室友們都去上晚自習了,宿舍裏安靜得可怕。
我盯着手背上的水泡,腦海裏不斷閃過霍昀按住我手腕時的畫面。
他的眼神那麼冷漠,好像我不是他青梅竹馬十四年的女朋友,只是一個隨時可以犧牲的實驗材料。
我想起很多年前的事。
那時候我才八歲,住在姑姑家。
姑姑不喜歡我,總說我是拖油瓶,是賠錢貨。
有一次我不小心打碎了她的花瓶,她拿着雞毛撣子追着我打,從客廳打到院子。
我哭着滿院子跑,跑不動了就蹲在角落裏發抖。
是霍昀救了我。
他翻牆進來,擋在我面前,對我姑姑說:「阿姨,別打了,花瓶的錢我賠。」
那時候他才九歲,瘦瘦小小的,可站在我面前時,像一座山。
姑姑當然不會收一個小孩的錢,但被他一鬧,氣也消了大半,丟下一句「沒出息的東西」就進屋了。
霍昀蹲下來,輕輕掀開我的衣服,看見後背上的紅痕,眼圈都紅了。
「疼不疼?」
我搖頭,其實疼死了。
他拉着我的手說:「以後我保護你,誰都不能欺負你。」
那只手很小,卻很溫暖。
從那天起,他就成了我灰暗童年裏唯一的光。
我們一起上學放學,一起寫作業,一起躲在他家的閣樓裏看漫畫。
他喜歡吃我做的蛋炒飯,我喜歡聽他講學校裏的趣事。
十二歲那年,我畫了人生中第一幅畫,是一棵樹,歪歪扭扭的,醜得不行。
可霍昀看了之後,鄭重其事地說:「真好看,我要裱起來。」
他真的裱了,掛在他房間的牆上,一掛就是好多年。
十六歲那年,高一開學的第一天,他在我手心裏寫了三個字。
筆尖劃過皮膚,癢癢的,像是有一只蝴蝶在翩翩起舞。
我低頭一看——
「我喜歡你。」
那個字跡歪歪斜斜的,和我十二歲畫的那棵樹一樣醜。
可我覺得,那是世界上最美的情書。
我們在一起了。
從那以後,這只手被他牽過無數次。
上學時牽,放學時牽,看電影時牽,吃飯時牽。
他說:「你的手真好看,以後一定能畫出很厲害的畫。」
他說:「我會一直保護你的手,讓你畫出最美的作品。」
可現在,這只手被他親手燙傷了。
那些水泡,像是無聲的嘲諷,嘲笑我這十四年的付出有多廉價。
我翻出手機,看了看和霍昀的聊天記錄。
最後一條是下午他叫我去實驗室的消息。
語氣隨意,像是在說「幫我帶杯茶」一樣輕鬆。
他本沒想過,這件事會對我造成多大的傷害。
或者,他想過,但不在乎。
我把手機扔到一邊,閉上眼睛。
手還在疼。
心更疼。